人防工程的供電電源設計問題
【 發布日期:2015-11-18 】
供電電源是人防工程中的核心人防設備,包括外部電源和內部電源。首先,應根據人防工程的位置、規模、平戰時用途,確定平戰時的符合等級分類和相應的用電容量。進而確定外部電源和內部電源之間的關系。原則上,設計時既要考慮到盡量降低工程造價,又要滿足平戰時配電系統相對獨立,運行可靠,因此,滿足符合要求的前提下,平時盡量利用城市的電力系統資源,即便戰時,也應當能優先利用未遭破壞的電力系統電源。
內部電源包括柴油和蓄電池組。
人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為強制性條文,規定了應設置柴油發電站的場所。設置柴油發電機組的人防工程,宜結合城市人防設備建設的總體規劃,適當擴大其容量,將其做成區域電源。供電設計中考慮當人防地下室不設置自備內部電源時,應在戰時供電系統中預留一個引接區域電源的進線回路。
對于箭鏃面積5000㎡及以下的分散布置的防空地下室,可不設置內部電站,但應對戰時一級負荷需設置蓄電池組自備電源。同時要引接區域電源來保證戰時二級負荷的供電。確實沒有區域電源的防空地下室,應設置蓄電池組自備電源,給一級、二級負荷供電。